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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自控飞机定制中国粉丝为韩国明星庆生集资定制专属飞机该怎么理解这种行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4 147 次浏览

  比如,一台普通电视机,由商家进行设计、制造、宣传,最后被我们购买然后消费使用,这就是我们的消费体验的循环。但粉丝的消费体验是结合了“由上至下”和“由下至上”的,粉丝对于偶像的消费,不仅是偶像传输过来的影视作品或媒体营销出来的个人人设,更多的是粉丝社群之间对于这些“传递物”的“衍生信息”,比如粉丝的“扒皮”、“同人文”、“粉丝拍摄录像”等等。

  所以,“粉丝消费”其实包含了一种对“自我主体的消费”。怎么解释呢,比如说刘德华的粉丝吧,他们除了消费了刘德华的音乐电影作品和形象之外,也消费了自己对刘德华的投入,比如他们不仅会因为刘德华的影视作品而感动,也会因为自己辛苦排队支持刘德华演唱会这样的举动而自我感动,甚至做出更出格的行为,例如,杨丽萍。

  当一个偶像的艺术作品更站得住脚,这种“自我消费”的比例就越轻。比如说,葛优葛大爷(葛优是内地少数戛纳影帝,除此之外,还获得四个金鸡百花影帝,多次大学生电影节更受欢迎男演员自控飞机定制。),演技,粉丝无数,但有听过哪个为他疯狂的吗?因为粉丝对他的“自我消费”占比相对较少,因为她们大部分的“消费”都是建立在了偶像的作品上。

  由学者Andrews & Whorlow领导的社会调查显示,大部分的“粉丝文化”参与者是年龄在8-15岁之间的青少女。两位学者对于这个族群的定位倒是一针见血:immature and undiscerning consumers,即,不成熟且无分辨能力的消费者自控飞机定制。

  “粉丝现象”,其实把“喜爱”转向“消费”的一种经济模式。它的本质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不是文化行为。那为什么众多粉丝会给人一种“脑残”的感觉,尤其是在偶像宣布有“女朋友、结婚、出柜等正常人类都做的事情”以后,会越发的激起他们“非人类”的行为、语言和思想意识呢?

  因为他们卡在了“商业行为”和“文化行为”之间,简单来说,他们卡在了“喜爱”和“消费”之间。要知道,如果“喜欢一个人”和“消费一个人”两种行为重叠了,那么最极端的形式在社会学中叫什么?我不想说的太明白,以免看到这篇文章有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会引发不适。

  举个极端例子,我包养了一个帅气小生,我们彼此同意按月续费,没终身承诺,也知道彼此不可能走下去,就是人生路上临时的一个伴儿。结果,某天我发现帅气小生拿着我的钱搂着别的女孩子,我会怎么样?

  作为消费者自控飞机定制,我当然生气!虽然我们没有签订死约说彼此不能找别人,但用屁股想想都知道,你花时间陪别人,是不是会影响对我的服务质量,是不是会牺牲对我的服务时间,还有,是不是会弱化你对我的服务意识啊。作为一个消费者,我的生气是合情合理的。

  我包养这个人,毕竟是我喜欢他。没人闲的无聊包养一个自己没感觉的人。喜欢一个人,肯定有卑微的情绪。这种“自我弱化”的情绪在两性关系中,在女性身上就更明显了。我们被“爱一个人就要接受他的一切,无条件的爱”这种人文主义极端思想洗脑了2个世纪,把古代的“贞节牌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一套原理无缝嫁接到了21世纪,也顺利渗透到了现代两性观念中。所以,基于这样的“喜欢一个人”的情绪,我的生气是不合情合理的。

  第三点,是跳脱双重身份的一点,就是身份本身的“合理性”被瓦解。这两种身份本身就是矛盾的,我喜欢你,我当然不想承认我在消费你;但我既然已经消费你了,我就必须要为自己的“喜欢”画一个框架,给这个“喜欢”硬性设置一个不能跨过去的边界。同时拥有这两种身份,本身就容易“自我混乱”,自己就会开始“相互抵消瓦解”;更何况,“粉丝经济”的那些营销者,在努力的模糊你们心里作为“消费者”的身份自控飞机定制。

  粉丝作为“消费者”的合理性,被不断“自我瓦解”和被“营销瓦解”。所以粉丝不得不压下们的愤怒,还会自我谴责他们的愤怒,因为他们“愤怒”的权利,从“消费者身份”这一层被剥夺了。

  任何青少年的消费行为,都不能简简单单用“你情我愿”来解释,就好像12岁以下的少女就算自愿,也不存在“嫖宿”,只存在“强奸”。

  用“喜爱一个人”直接连接“消费行为”不犯法,但是在营销“喜爱-消费”的同时,从意识上剥夺消费者的“消费身份”,这就有些不道德了。我买了个假文具盒,结果你告诉我我不是消费者自控飞机定制,我是这个文具盒的喜欢者,所以我还不能维权了!

  然而自控飞机定制,这种做法就是踩在法律和道德那灰色地带,法律管不着,道德谴责力度太小自控飞机定制中国粉丝为韩国明星庆生集资定制专属飞机该怎么理解这种行为。更何况,如果事情都可以用“我喜欢我乐意”来解释,那么这样的商业道德问题也就被弱化到看不见了。